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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为什么也叫包青天

2016-03-07 10:59:28 来源:随便吧趣名网 责任编辑:趣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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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人,北宋人,官至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封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包拯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被后世称誉为“包青天”,将他奉为神明崇拜。中国民间信仰传其为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亦称森罗王及阎罗天子。

为什么叫包青天

青天代表朗朗乾坤,可以明察秋毫,洞察细微,所以做为官员,像青天一样,表示他执法如山,办案精明,不冤枉好人。平反昭雪是老百姓最渴望的,所以将这样的好官喻为青天。包拯执法刚正无私,清正廉洁,所以老百姓都称他为包青天。

生平

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包拯生于庐州合肥。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进士,授大理评事(从八品下),知建昌县;以父母年老,没有赴任。又监和州税收,其父母仍然拒绝前往,于是一直在家乡侍奉父母终老直至守孝期满。调知天长县。任满后,调任端州(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称其“真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又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诈骗案,震动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权知开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铁面无私,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枢密副使)后,衣着饮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为人严正,殊少笑容,时人以“黄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乃至后世如朱熹、刘敞等,对包拯皆有正面评价。

包公于宋仁宗赵祯嘉祐七年(1062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殁于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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