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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

孟德斯鸠于1689年1月18日出生,1755年2月10日逝世,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他的着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着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

个人资料

  • 中文名孟德斯鸠
  • 别名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 职业思想家、社会学家
  • 代表作品《波斯书简》;《论法的精神》
  • 主张三权分立学说
  • 主要成就奠基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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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详细介绍

  孟德斯鸠简介

  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 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着述虽然不多,但却影响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着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还有《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

  1689 年1 月18 日,孟德斯鸠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出生,他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 岁便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25 岁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博学多才的孟德斯鸠,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没多久便继承了他祖父、伯父一直担任的职务—波尔多法院院长,并获得男爵封号。

  之后他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同时,也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待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着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45 岁时,孟德斯鸠发表了《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借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之前,他曾化名“波尔·马多”

  发表了名着《波斯人信札》。这部书同样是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当时受到了普遍欢迎。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着作,是1748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在这部巨着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和社会政治学说。

  除了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孟德斯鸠还得到了很高的荣誉。

  他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1755 年1 月,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感染热病,同年2 月逝世。临终前,他承认上帝是伟大的,人是渺小的。

  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他既不是无神论者,也不是唯物主义者,而是一名自然神论者。

  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他还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 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不仅如此,他还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学者。因此,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为法国和欧洲提供了与以往不同的中国形象”。虽然他的有些见解不免偏颇,但相对于同时代的人,他的观点还是较为接近事实的,也丰富了《论法的精神》的素材。

  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尤其是他关于法制、三权分立、君主立宪等方面的思想,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

  孟德斯鸠生平

  1689年1月18日,法国启蒙思想运动的代表人物、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者孟德斯鸠,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诞生了。

  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

  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

  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着《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着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着述。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着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着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法国国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