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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

商鞅,战国时代政治家、改革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主张对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法的思想家。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个人资料

  • 中文名商鞅
  • 别称 卫鞅、公孙鞅、商君
  • 字号商君
  • 所处时代战国
  • 民族族群华夏族
  • 出生时间约公元前395年
  • 去世时间公元前338年
  • 主要成就商鞅变法,率领秦军收复河西
  • 主要作品 《商君书》、《秦律》

商鞅相关资讯

商鞅详细介绍

  商鞅简介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代政治家、改革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主张对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法的思想家。商鞅通过变法将秦国改造成富裕强大之国,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商鞅及其变法对法家学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司马迁著《史記》時,为商鞅单独立《商君列传》。此外,现代学者马非百著《秦集史》、王蘧常著《秦史》時,都將商鞅和其門客尸佼合立於《公孙鞅传》。

  商鞅人物影响

  商鞅生活在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当是时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变革,正走向强大,而秦国被视为落后的“夷狄之地”,连参加各国会盟的资格都没有。秦孝公图强变法,这才有商鞅大展宏图的机会。商鞅第一次变法是在秦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编定户籍,实行连坐;禁止游说求官和私人请托;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重农抑商,发展生产;轻罪重刑,树立权威。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废除井田制,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迁都咸阳,避开保守势力;统一征收军赋。由这些内容来看,变法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鼓励生产和按军功奖励。比起其他各国的变法来,商鞅变法最全面而彻底。

  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史书评价“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用今天的话来说,商鞅变法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综合国力。应该承认,商鞅变法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全面的基础。商鞅的变法适应历史潮流,推动了历史前进。所以,“商君死”而“法未败”,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诸人,人死而法废。

  他的变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次从秦孝公三年开始,主要内容包括: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制度;奖励农耕,制定“垦草”开荒的法令等。第二次变法在秦孝公十二年开始,这次变法比第一次更进一步,主要有“开阡陌封疆”,废除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县制,设置直属于国君的县一级行政机构;直接征派赋役,按户按人征收军赋;取消各领主的家量;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经过这两次变法,完成了秦国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历史转变,封建领主贵族的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兴政权日益巩固;农业劳动力增加,耕地扩大,以粮食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工商山泽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国家之手,政府的财政收入日益富裕;农战方针具体落实,军事力量日益强大,一步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这些改革揩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